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平时考核评价环节各项工作,客观、公正的评价中层干部履行职责情况,按照学校党委《关于印发<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襄职院发[2012]20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中层干部平时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各考核责任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(襄职院发[2012]20号)的要求,根据各自考核项目按百分制制定量化评分标准,于5月1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各考核责任单位在干部平时考核评价中应坚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考核量化标准打分。对于工作业绩突出,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应积极认可、鼓励;对于因工作落后等原因达到扣分标准的,要本着慎重稳妥的原则严格审核相关依据,确保结果真实、准确。
各考核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应注意留存各类评价依据,特别是对加分、扣分项目中的文件、证书、原始记载等要严格审核,并将原件及复印件随考核结果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复核(原件复核后随即退回)。
学校中层干部平时考核量化打分结果每季度上报一次,各考核责任单位务必分别于每年4月5日、6月25日、10月5日以及12月25日前将一至四季度考核情况纸质稿、电子稿(纸质稿加盖公章)报学校党委组织部。今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于5月2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对相关报送结果、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,并签字确保报送结果客观、真实。各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考核结果。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报送数据失实、延误等,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及信息员的责任。
1.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平时考核评分表(院、部)
2.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平时考核评分表(机关处室、直属附属单位1)